如何注册香港商标
发布时间:2008-09-23 12:24:42.0
香港回归祖国后,商标法律制度没有变化,继续执行原有的《商标条例》。
一、商标主管机关
香港原来就有独立的商标注册制度。香港知识产权署下设商标注册处,独立负责审查商标注册申请及负责保存。
二、 香港商标注册申请
香港法律对商标申请人主体资格没有特殊要求,自然人或法人团体均可申请商标注册,法律也没有规定商标申请人必须已对申请商标进行使用,申请人只要在申请注册时指出使用或拟使用即可。必须填妥相关的申请表格,连同商标样本及有关费用,一并提交商标注册处。香港也采用一标一类的申请授权制度,分类亦采用国际分类的42个大类。可予注册的商标可以是图案、姓名、签署、文字、字体、数字、不同形状或颜色构成的标志,或以上项目的各种组合以及主体图形、地理名称。服务商标在香港也受保护,且零售服务的商标可以在香港申请。在香港申请商标注册有一个特殊要求是,商标注册处有权规定申请人须在申请日起12个月内完成所有申请手续。若申请人未能遵守该规定,可以被视为放弃申请。
三、 香港商标审查及授权
(一)A 、B 部注册制度与英国商标制度相同,香港的商标注册分为A部注册和B部注册。在A部注册的商标应在本质上或因长期广泛使用而具备显著性。如为以独特方式展现公司、个人或商号的名称,申请人或其前任的签名(以中文签署的除外)以及一个或多个创造字或词等。仅具备区别性的商标可获准在B部注册。在B部注册的商标不及在A 部注册的商标审查严格。
(二)审查及授权程序采取二次审查及司法监督制度。第一次审查决定受理的商标在A部还是在B部注册。申请人如同意商标注册处的意见,则注册处发出公告;若第一次审查决定不予注册或申请人不同意在B部注册,将引起第二次审查。申请人对注册处第二次审查决定仍不服的,可以上诉至法院。
对经第一次审查或第二次审查公告的商标,任何人均可对其提出异议,异议期为两个月,对未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商标将予注册。
四、 香港注册商标的保护
在香港已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7年,之后可续期14年,续展次数不限,商标注册有效期以申请日开始计算。在A部或在B部注册的商标法律地位有所不同。在A部注册的商标专用权有较大保障。A部的注册商标注册期满7年或视为永久有效;在B部注册的商标则不享有相同的法律保障,在注册期满后,其注册效力仍可能受到质疑。在遇到商标侵权时,法院易于作出对A部注册商标侵权的认定,而对B部注册的商标所有人的指控,被告人可有较多的辩护理由,法院也可能不予颁发禁止令。
香港商标注册
申请人申请注册新商标后,若商标条例所定的准则均达到,通常大约会在十个月内接获通知,可以为议的商标刊登公告。随后,公众人士如有 法理根据,便可在两个月的法定期限内提出反对。如无人反对,一般在两个月后,有关商标便可注册。因此,如无人提出反对,整个注册程序 大约需时14个月。而已注册商标受法例保护的有效期,则由香港商标注 册处接获有效申请书当日起计算。
建议的新商标法例
香港特区计划在一九九八年大幅修订本地的商标法例。政府已公布建议的新法例,征询公众的意见。建议的法例如获得通过,将可简化申请和审查的程序,根据新法例,可注册为商标的标志种类将会增加。例如声音和香味均可被注册,商标转让和授予特许的程序将会简化,涉及多于一类商标的注册申请亦会被接纳
香港商标注册申请条件
1.可以以自然人或法人申请
2.提供商标的中文或外文名称(图形不提供查询)
3.须保护的商品名称或项目清单
4.如果您的商标为彩色,必须指定哪种颜色
办理商标申请所需材料:
1.以法人申请,附《营业执照》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1份;以自然人申请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1份
2.清晰商标图样25份(相片纸不接受),图片尺寸要求不超过10×6厘米
3.填写申请表1份,申请表必须由申请人签署或由代理人签署
办理商标注册程序及所需时间
申请注册时间: 香港知识产权署商标受理(TM)证书约30天;商标注册(R)证书约8-12个月
注册办理流程: 香港知识产权处查册--正式申请--初次审批--排版印刷--刊登宪报--正式审批--领取证书 (10年有效)



